2013年河北经贸大学招聘公告

作者:时间:2012-12-17点击数: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选拔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充实教师、管理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河北经贸大学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教师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一、二。

三、岗位待遇

被录用的博士、教授享受河北省事业编制待遇;属于引进的,同时享受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待遇(见人事处网页);其他岗位为人事代理,享受和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完全相同的工资待遇。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须将个人简历(见附件三、四格式)发送至河北经贸大学招聘专用邮箱:jmrsczp@126.com,也可以将简历邮寄至人事处或相关学院、部门,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邮编050061。

2.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13年7月1日(可适当延长)。

3.学生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

五、选拔方式

教师岗位应聘者的选拔方式主要为面试(含试讲),由相关学院、教学部根据专业需要,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

辅导员、管理岗位应聘者的选拔方式主要为竞聘演讲或面试,大体安排在2013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人事处通知。竞聘演讲或面试要求届时请留意学校的有关规定。

六、体检

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有关资料复审以后,按招聘职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通知拟录用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人事处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八、招聘咨询电话

0311-87655645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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