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稿)
依据《河北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格照学校评选法,评出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并按《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规定的附加分进行排序。
二、 如无附加分,按 1-6 学期所在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排序,专业下设方向的,方向排序优先。
三、如出现多人排序成绩一致,按照所在专业(方向)学业成绩排名排序,专业下设方向的,方向排序优先。
四、 如还出现以上多人并列情况,过六级者优先,再按照四级成绩排序。
五、 以上排序方式按照由第一条至第四条的顺序进行。
六、如有其它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商解决。
七、 本方案从 2017 级学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