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保障考生自主权利,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生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免生遴选范围
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对口升学等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体测合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含体测)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和补考记录。
(三)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学期全部教学内容,考核合格并取得学分,且学生所修全部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含)以上,体测成绩合格(平均分达到50分及以上);
3.学生所修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学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及以内;
4.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能够达到研究生的入学要求。艺术类专业学生原则上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 425 分以上。
(四)服兵役直接推免条件
退役复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免,由学校单设指标,不占本学院推免名额。
(五)特殊学术专长认定
1.特殊学术专长认定范围。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给出鉴定意见,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通过后,按照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纳入“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计算体系。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及承诺书(附件3),提交学院,并将各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审核。
(二)确定推荐名单
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学院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1.按照学校评选法,评出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并按《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规定的附加分进行排序。
2.如无附加分,按1-6学期所在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下设方向的,方向排序优先。
3.如出现多人排序成绩一致,按照所在专业(方向)学业成绩排名排序,专业下设方向的,方向排序优先。
4.如还出现以上多人并列情况,过六级者优先,再按照四级成绩排序。
5.以上排序方式按照由第一条至第四条的顺序进行。
6.如有其它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商解。
(三)公示
申请推免学生按推免次序排名,经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院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学院。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的,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学院将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照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推免遴选工作组织
成立学院推免遴选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遴选推免研究生的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刘静旺、聂书法
领导小组副组长:耿会清、张新中、张小军
领导小组组员:王文捷、吴杨、张少雪、胡增亮
咨询申诉渠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老师0311--87326054
地点:艺术楼一楼116教务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除专项类别计划或学生身份有特殊限制者外,均享有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二)在规定截止时间仍未落实攻读研究生接收单位的,推免生资格即失效。
(三)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且被录取的,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学校相关部门不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艺术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解释。
艺术学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