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助理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艺术学院试行研究生助理导师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研究生助理导师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年来取得较好科研成果(原则上应符合我校关于硕士生导师的科研要求),但不具有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可申请成为自身专业的硕士生助理导师。
二、选聘时间与安排
选聘工作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的老师,于9月16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学院,学院审核后公布名单。
三、特别说明
助理导师的配备、考核、指导成果认定等事项按照《艺术学院试行研究生助理导师制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弓老师
电话:13832394648
邮箱:553992324@QQ.COM
艺术学院
20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