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调剂一批)见附表
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4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复试时未提交《政审表》等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电子邮箱hbjmdxmfa@163.com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调档函预计在7月中旬发放。报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有变化的考生,请于6月10日前将变更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考生编号、联系电话、拟录取专业名称等信息发送至邮箱yjs_heuet@126.com。
5.拟录取名单中的“复试合格”是指该考生复试考试合格,如相关专业后续增加招生计划,会依次进行递补拟录取等相关操作。如“复试合格”考生已接受其他高校拟录取通知,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拟录取资格。